内地《新世纪周刊》刊登题为「收入的真相」专题称,前年中国灰色收入达到6.2万亿元人民币。这个金额约占GDP的12%。 专题援引一项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情况调查称,中国灰色收入主要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
调查还说,顶层家庭的收入,是底层家庭的20倍;社会保障向高收入者而非低收入者倾斜。
这项调查是基于2012年对全国27个省份5344户城镇常住居民的家庭情况和最新统计数据,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收入分配课题组发布。
研究结果显示,估计2011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约为18.8万元,是统计收入的3.2倍。
基于2012年调查数据,作者完成了新的研究报告,得出三大发现:
1.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
2.城镇居民收入坚尼系数为0.501,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
3.相对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和灰色收入总量仍继续扩大。
文章分析说,灰色收入进一步膨胀,以及从最高收入家庭向中高收入家庭扩散的趋势,并不是一个积极现象。
文章说,这可能也意味着腐败之风向全社会扩散,意味着维持社会正常分配秩序的法律制度有进一步瓦解的危险。但这绝不意味着所有居民共同从腐败中受益,受益者仍然是少部分有机会的人群,他们在中高收入阶层中也只是一部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