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中国乃至世界舆论关注的《新快报》事件在10月26日发生戏剧性的转折。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湖南警方刑事拘留的记者陈永洲,向警方承认,自己在未经核实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收受了中间人几千到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 CCTV在报道中称,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物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而在陈永洲被湖南警方逮捕之后,《新快报》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之语在23 日的大陆舆论场上风行一时,引为经典,认为有民国报纸的风度。但是亦有声音指出,《新快报》此举有公器私用、绑架舆论之嫌。尤其是在事实情况尚未清楚的情况之下,动用整个头版为自家记者“鸣冤”,用漂亮的言词掩饰自己的过失和错误。比如使用“警察叔叔”、“幼妻”等词。这种“文过饰非”的做法,毫无疑问是讨巧的。这也让人在第一时间忘记了去追寻事情真相,但这样的《新快报》,是“穷骨头”还是略显奸猾的“贼骨头”?近年来,很多媒体因为经营形势不好,加上部分记者的专业性差等主客观原因,造成了新闻界的舆论监督变了味,这也是新闻批评无底气的根本原因。正人先正已,媒体也到了需要反思的时候。“尤其是在基本事实本身尚不清楚的情况之下,作为舆论,也不应当过度塑造《新快报》‘纯洁的受害者’形象。这不仅是对这个社会理性的一种尊重,也是对《新快报》的一种态度上的尊 重。避免真实浮出水面之后,这家以爆料著称的媒体因为话说得“太满”而遭遇到不必要的尴尬”。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陈永洲对于中联重科的爆料,已经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个人行为,如果真的涉及到《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和曾在中国多家财经媒体供职过的朱宗文,那就说明此事更像一个报社的不当行为。那《新快报》连续两天在头版刊发“请放人”的做法,也不仅仅是简单的“绑架社会”、“误导舆论”,更是一起彻彻底底违反职业操守的“公器私用”、“挑战社会认知”行为。这是一种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接受的媒体行为,更何况在中国社会存在如此之多问题与矛盾的时候,要承认今天的中国存在着大量官场腐败、官商勾结、阶层分化等种种现实,但这绝不能当做记者作为“社会瞭望者”能够以此为自己不正当谋取利益的借口。民众不能容忍官员一边道貌岸然讲着公正廉洁一边大肆腐败,同样也难以容忍媒体一方面高呼“自由”和“监督”的同时大收黑钱。 对于陈永洲和《新快报》质疑并非源于“墙倒众人推”的阴暗心理,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职业的选择也是多元的。你可以做商人,做官员,也可以选择做一个媒体人,在商言商,在官言官,在媒体就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一边大谈着“第四权力”,一边与商人、官员勾结,这种“媒体”已经不是“社会公器”,而是社会腐败的帮凶。无论是“五毛”还是“公知”、无论是坚信“中国特色”还是宣扬“普世价值”,无论是赞美还是批评,相信每个媒体都有各自不同的观点,甚至在很多情况下都难以谈得上对与错。但共通的是,无论做怎样的报道,媒体所坚持的信念,一定要远远超过金钱。 由于整个事件尚没有完全水落石出,这起已经“峰回路转”戏剧性事件的当事各方究竟孰是孰非还难以下定论,毕竟整个过程中湖南警方和中联重科也都有程序不当之处。可以说事已至此,牵扯中间的各方已经是一个“共输”的局面。不过也希望此事能够成为一个导火线,掀起一场对中国媒体全盘的整顿与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