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少将王卫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其设想的“两制台湾方案”,台湾可以享有“十项特权”,权限大于港澳 中国军方专家王卫星在接受具有军方背景的媒体《海峡之声》采访时提出“两制台湾方案”可以让台湾享有“十项特权”。 预计此次的中国全国两会上将会讨论台湾“一国两制”的问题。 在今年一月《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纪念活动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探索台湾两制方案”,王卫星表示,“一国两制”长期在台湾岛内被“污名化”,一方面源于岛内“独派”势力的操弄,同时也因为大多数台湾民众并不了解“一国两制”。 在采访中,王卫星提出台湾在“一国两制”中可以享受十项特权。 对内台湾可以“自行组成行政机构”,“立法权归台湾自己的立法机关”、“有自己的行政权”也“有独立的司法权”。 在经济上,台湾“财政独立”、“实行独立货币制度”、“可有关税分区”。 对外关系上,台湾“享有一定的外事权”,“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可以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的名义,与各国或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协议,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 此外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防务权”,“但以对大陆不构成威胁为条件。”按照王卫星的论述,“台湾将有权签发中国台湾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 自由台湾党党主席蔡丁贵向美国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后出现各类问题,让台湾人民不会轻易相信大陆当局的说话。并预测在未来台湾会面对更多来自对岸压力。 王卫星是解放军少将,为全国政协委员,此外还担任军事科学院首席专家。他曾在2004年撰文《海峡两岸军人的共同职责》,称“用酒杯在餐桌上碰撞,比用枪炮在战场上相互瞄准好”。 《海峡之声》隶属中央军委政治部,主要面向台湾广播。 王卫星所指台湾于一国两制下保留的10项特权如下: 1. 政府在中央政府授权下自组行政机构,大陆不派驻台人员,党政军系统由台自行管理;同时可派代表参加中央政府。 2. 立法权归自身立法机关。 3. 有独立的行政权。 4. 有独立的司法权。 5. 有外事权,在中央授权下以“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的名义,与各国及国际组织签订协议,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 6. 有独立的防务权,保留军队,但以“对大陆不构成威胁”为条件。 7. 有独立的财政。 8. 有独立的货币制度。 9. 可设关税分区。 10. 有权签发“中国台湾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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