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早前被迫从起火公寓跳楼的华人女学生将其房东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新州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称公寓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未经地方议会审批自行修改建设格局,造成火灾风险系数上升。
2012年9月6日,悉尼宾士镇(Bankstown)公寓West Terrace发生火灾,姜一诺(Yinou "Ginger" Jiang,音译)及友人张萍康(Pingkang "Connie" Zhang,音译)被大火困在了位于5层的公寓内,后因火势太大,两人不得不跳楼求生,导致张萍康不幸死亡,姜一诺腿部严重受伤,不得不依赖轮椅行动。张萍康当时在悉尼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靠奖学金求学。
近日,姜一诺及父母、张萍康的父母及男友李盛凯(Shengkai Li,音译)将公寓房东詹姆斯·彭(James Peng,音译)、房产投资者公司PIA及负责为大楼安装喷水灭火系统的公司告上了法庭。PIA曾告诉房东可以在公寓内再建一个隔间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居住证书签发机构及建筑公司Silky Constructions也在被告之列。
姜一诺方面表示,公寓的火灾风险“可以预见”且“不容忽视”,所有被告有责任对任何可能发生的危害采取预防措施。在提交法庭的文件中,他们还称房东为了获得更多房租,在未经许可下于公寓内新建了一个隔间,加剧了公寓的火灾风险。
姜一诺方面还指所有被告都因未安装自动喷水系统及消防门不能正确发挥作用等行为,违反了“注意义务”。被告方面否认了某些指控。
据了解,此案将在明年再次开审。
编辑:windy
图文来源: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